关于协助配合大型仪器设备摸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9 作者: 点击量:
南 昌 大 学 部 门 函 件
南大国实函〔2023〕6号
关于协助配合大型仪器设备摸排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南昌大学2023年工作要点》文件要求,需完善各类共享平台的管理、运行和考核的机制,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和大仪共享平台建设,提高资源利用率,杜绝资源闲置浪费,健全资产开放共享机制、资产有偿使用与补偿机制,建立与“世界一流大学”要求相符合的资产管理体系。为扎实推进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精准掌握各单位大型仪器现状是其中的重要环节之一。经研究决定,对全校大型仪器的现状开展摸排核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明晰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方案,核实和分类统计相关大型仪器基础数据,为规范管理、合理配置、提高绩效、有效利用大型仪器设备资源,推动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二、时间安排
(一)自查时间2023年3月9日-3月19日
(二)核查时间2023年3月20日-3月31日
三、核查范围
全校各相关单位单价10万元及以上的教学科研设备
四、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推进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工作是学校2023年的重点工作,是学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要求,也是学校提升内部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不隐瞒、不漏项、不错报,如实反映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的实际情况,报送材料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做到按时保质保量报送相关材料。
(二)严肃工作纪律。为确保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工作顺利开展,各相关单位通知资产领用人对其管理的大型仪器设备进行逐台清点,核实无误后由大仪管理员在《南昌大学10万≤单价<40设备自查明细表》、《南昌大学单价≥40万元设备自查明细表》中进行汇总填报。经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后,发送至国实处龙柄权老师OA邮箱。由国实处组织进行整理、汇总数据后,实地核查相关单位大型仪器使用情况。
附件1:《南昌大学10万元≤单价<40万元设备自查明细表》
附件2:《南昌大学单价≥40万元设备自查明细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