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5 作者: 点击量:
南 昌 大 学 部 门 函 件
南大国实函[2021]17号
关于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2021年10月24日下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室发生一起爆燃事故,致2死9伤,为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含气体)的存储与使用管理,以及实验室相关制度的落实,各单位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法
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对本单位所属(含所依托)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不漏一间,责任到人。
以每间实验室为单位,逐一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进行自查自纠,于10月29日(周五)前,通过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小来卫士”上传检查情况,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积极整改。
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检查组对实验室安全进行巡查,对自查自纠不彻底,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人员将进行全校通报。
二,检查内容
1. 实验室安全责任和措施是否到位;
2. 实验室安全值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非工作时间段开展实验的报备情况;
3. 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剧毒品、易制毒)、病原体、放射源、气体钢瓶等危险源在购买、储存、保管、使用等环节,管理制度的落实以及运行情况;
4. 高温高压等特种设备定期检查、培训和使用情况;
5. 实验室内水、电、气管线路、通风设备以及其他安全保障设施是否完好;
6. 实验室环境、设备设施布局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7. 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实验规范操作培训等情况;
8. 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归类收集、处置情况;
9. 可能存在的其他安全隐患。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