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昌大学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5 作者: 点击量:
南 昌 大 学 部 门 函 件
南大国实函[2021]8号
关于开展南昌大学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要求,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必须定期进行盘点,现启动2021年全校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设备(家具)盘点范围:
本次盘点对象为2021年6月30日前建立固定资产账目的设备(家具)。
二、设备(家具)盘点方式:
(一)自查:各二级单位通知资产领用人以“资产综合管理系统”数据为依据对其管理的设备(家具)进行逐台清点,核实无误后在“资产综合管理系统”中进行自查认领。
(二)抽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以“资产综合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为基础组织现场抽查。
三、设备(家具)盘点结果认定:
(一)凡“资产综合管理系统”中已被二级单位自查认领的设备(家具)视为账物相符。
(二)如存在有账无物、有物无账情况,二级单位资产员在“资产综合管理系统”中打印《南昌大学固定资产(设备)盘点盘亏明细表》(附表1)、《南昌大学固定资产(家具)盘点盘亏明细表》(附表3)、《南昌大学固定资产(设备)盘点盘盈明细表》(附表5)、《南昌大学固定资产(家具)盘点盘盈明细表》(附表6);填写《南昌大学固定资产(设备)盘亏情况说明》(附表2)、《南昌大学固定资产(家具)产盘亏情况说明》(附表4)、及《南昌大学某某单位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盘点报告》(附件7),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9月30日前交至前湖校区办公楼304A办公室(如果不存在有账无物、有物无账情况,也须打印提交附表1、附表3),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国实处刘亮OA办公邮箱。
(三)最终被认定为有账无物设备(家具)依据《南昌大学仪器设备丢失、损坏赔偿处理实施细则》及《南昌大学家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盘点工作在9月30日前完成。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盘点,并及时在“资产综合管理系统”中更新设备(家具)状态,逾期未完成则默认为账物相符;设备(家具)自查率低于80%的二级单位将暂停其建账权限,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固定资产建账。
联 系 人:刘亮 联系方式:83969217
附件: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 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