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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实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2     作者:     点击量:

    南 昌 大 学 部 门 函 件

    南大国实函[2021]11号

    关于核实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核实全省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通知》(赣校专委〔2021〕2号)要求,对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核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加强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强化校园安全管理措施,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内容

    以实验室安全为重点,结合秋季新学期开学学校安全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全面核实,主要包括各单位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情况、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等。

    三、方法步骤

    从2021年8月上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8月20日),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利用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小来卫士”完成检查与安全隐患整改闭环工作。并于8月20日前将整改完成情况《实验室安全工作核实情况记录表》(见附件)电子版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技术安全科万亮OA邮箱。

    (二)学校抽查阶段(8月21日-8月25日),学校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针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和实验室安全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三)工作组检查阶段(8月26日-9月15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组成若干工作组,结合秋季新学期开学学校安全工作,以明查暗访方式进入学校实地核实和随机走访学生进行调查核实。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16日-9月30日),省安委会将结合专项巡查、综合督查问题整改“回头看”,对各地学校落实校园安全工作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学校各二级单位要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核实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把实验室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好,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学校建设和谐平安校园提供有力保障。

    (二)严格检查,压实责任。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所属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及时发现问题,举一反三,狠抓整改落实。学校对工作不重视,措施虚,假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并记入单位年终综治考评。

    附件:实验室安全工作核实情况记录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8月9日

    附件:

    实验室安全工作核实情况记录表

    单位名称:

    序号

    项 目

    核实情况

    (是划√,否划X)

    1

    学校与二级单位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2

    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作为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

    3

    有明确的实验室安全分管领导

    4

    与实验室(中心)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告知书

    5

    成立院(中心)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6

    建立院系、实验室、教师、学生的安全责任体系

    7

    签订责任书到实验房间安全责任人,及每一位使用实验室的教师和学生

    8

    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

    9

    有院(中心)级实验室安全督查/协查队伍,可以由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也可以利用有相关专业能力的社会力量

    10

    各级主管实验室安全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到岗一年内须接受实验室安全培训

    11

    建立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包括责任体系、队伍建设、安全制度、奖惩、教育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专业安全、其他相关的常规或阶段性工作归档资料等;档案分类规范合理,便于查找。

    12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一整改,完成闭环

    注:①此表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认真逐一填写各个项目,不留空白:②有关项目无法用“√”“X”标注时,可用文字说明,不得使用其他符号记录。

    填表人签字: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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