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前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6 作者: 点击量:
南 昌 大 学 部 门 函 件
南大国实函[2021] 1号
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前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现就寒假前后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寒假前对本单位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实验室安全教育,并认真组织实验室安全全面检查。特别做好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以及用水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彻底清理不用或废弃的实验废液、废瓶等危险品及废纸箱等杂物。对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采取相应临时安全措施并制订好应急处置预案。
二、落实寒假期间每间实验室的安全责任,明确各级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停用的实验室要切断水、电、气源,关好门窗,贴好封条;对不能断电的设施设备寒假要有人管理,通过技防、人防等措施确保安全;对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和气体钢瓶,要落实双人双锁保管制度,防止危险品泄漏、失窃以及火灾等事故发生。
三、寒假期间实验室若仍需开放的,各单位要评估实验风险情况,做好实验室安全预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寒假期间开放的实验室安全,并填写《非工作时间进入实验室申请表》(附件1)在本单位进行备案。学生实验过程中必须有指导老师值班或现场指导,严禁实验过程一人操作且无人运行实验设备;严禁在实验室内违规使用违规电器;各类实验室房间不得留宿,晚上22:00时之前学生必须离开实验室,学生如确需延长实验工作时间(最晚不能超过23时30分),学生向导师提出申请并填写《非工作时间进入实验室申请表》,报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开展实验工作;寒假期间需施工的实验室要配备专人进行现场监督管理。
四、寒假期间各单位要落实好值班人员,定期巡查,并保持通讯畅通。排查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实验室安全事故应迅速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按照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各实验大楼要加强对出入人员的管理,对外来人员和非本楼栋实验室的人员要进行盘查和登记,避免发生意外事件。
请各单位于1月15日前将填写好的《非工作时间进入实验室申请表》电子版在本单位备案后,通过办公网发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万亮办公网邮箱,联系电话:83969215。
各单位要本着对实验室安全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寒假前后的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