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昌大学2022-2023学年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1 作者: 点击量:
南 昌 大 学 部 门 函 件
南大国实函〔2023〕13号
关于开展南昌大学2022-2023学年大型仪器设备
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仪器设备为本次考核对象(见附件1):
1、2023年8月31日前在库;
2、单台(套)原值40万元及以上;
3、用于教学、科研工作。
二、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工作采取学院自查与学校核查相结合的办法。各单位按照原《南昌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见附件2)中要求,如实分类填报。下一年度将按照南大校发〔2023〕65号文件《南昌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考核。
为便于各单位开展填报工作,并确保填报内容符合教育部等数据标准及规范,本次采用网上填报,入口地址为https://dygx.ncu.edu.cn/#/login ,或由国实处网站点击“大仪绩效考核系统”进入。填报功能使用方法详见系统中的操作文档(系统首页右上方下载)。
三、工作安排
(一)单位组织数据填报(9月3日-9月15日)
各有关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员根据通知要求,报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单位部署、动员仪器设备领用人(或其指定代办人)及时登入网上填报系统,按要求完成数据填报。
(二)单位审核数据并提交(9月25日前)
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员网上核对本单位教职工填报的数据并导出 “填报明细”(包括总结报告及各台设备考核明细),经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国实处设备科(前湖校区办公楼304A),同时在网上完成审核提交。
(三)国实处组织专家核查、形成考核报告
国实处组织专家进行核查,整理、汇总核查数据后,形成考核报告。
四、 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动员,严格按照工作安排完成数据填报工作,确保所填报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不得虚报、瞒报、漏报。逾期未报将被视作设备闲置,并按相关管理条例进行处置。
2、如领用人信息缺失或登记有误导致网上填报工作无法进行,需单位落实设备领用人,经单位设备管理员进入填报系统补充或修改领用人后,再由领用人登入系统完成填报。
五、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系统填报问题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8979100821;
2、网上问题咨询:大仪共享平台管理群(微信)
3、国实处联系人:刘亮、魏文嵩,办公室:前湖校区办公楼304A,电话:83969217。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