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019年度考核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5 作者: 点击量:
南 昌 大 学 部 门 函 件
南大国实函[ 2020 ]3号
关于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019年度考核评审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的通知》要求,现就相关考核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0年5月21日14:30
二、考核地点
教学主楼505A教室
三、考核安排
1.审阅材料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提供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9年度考核报告》和2017、2018、2019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数据统计表》,各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提供的《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019年度考核报告》等材料提前发给专家组审阅。
2.听取汇报
各示范中心围绕人才培养工作和成效、教改与科研、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开放运行和示范辐射、亮点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年发展思路等方面工作,进行PPT汇报,时间10分钟。汇报顺序如下:
序号 | 名称 |
1 | 物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2 | 生物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3 | 电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4 | 工程力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5 | 临床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
6 | 力学与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
7 | 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
3.现场提问
专家组针对汇报人的汇报内容和提交的材料,现场对汇报人提问、质询,时间为10分钟。
4.评定结果
专家组根据示范中心年度报告及年度考核数据,结合汇报内容,评定出各示范中心的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上报
考核会后,各示范中心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修订年度考核报告,最后一页经校领导签字盖章后,扫描件插入原报告,于2020年5月27日前,最终完成系统提交,并将年度考核报告同时发送至章伟办公网邮箱。
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于2020年5月29日前,将各示范中心的考核结果与年度报告统一审核后提交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备案。
五、考核结果公布
各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经学校考核通过后,于5月29日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万金强 联系电话:83969211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