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采购与优化试剂材料安全管理平台报账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9 作者: 点击量:
南 昌 大 学 部 门 函 件
南大国实函〔2023〕12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采购与优化试剂材料安全管理平台报账流程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为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提高试剂材料采购、报销工作效率,决定对南昌大学试剂材料安全管理平台报销流程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全校所有教学、科研项目购买化学品、生物试剂,必须通过南昌大学试剂材料安全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平台有自动识别危险化学品等的功能,禁止不经审核违规购买危险化学品。一次性采购金额达到招标采购要求的,按学校招标采购中心的要求和流程采购,采购前采购清单需经平台审核;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采购的订单由各二级单位在平台线上审批后提交管理归口部门审批,管控类的统一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报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或报备手续。
二、所有平台线上采购结算单不再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投递。申购人通过学校个人门户系统登录或登录平台 (网址:http://sj.ncu.edu.cn/labmai/home),进入“买方入口”-“订单管理”-“付款管理”,根据付款单自行打印“南昌大学试剂材料安全管理平台采购费用报销单”,连同《平台结算单》(由供应商提供)及其他相关报销凭证至财务报账。
三、如平台不能满足实际采购需求的(平台上无同种品牌规格型号的商品),可自行采购并通过平台的“自购”功能进行备案,采购前采购清单需经平台审核,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不得在平台外自购,必须通过平台进行线上申购(见第一条),其他普通化学品、生物试剂自购的,进入“买方入口”-“添加自购”添加货物明细,自行打印“南昌大学试剂材料安全管理平台自购结算单”,连同其他相关报销凭证至财务报账。
四、调整方案从6月20日起实施。实施前未处理的平台结算单仍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投递。
五、调整后报销流程图见附件。
附件:调整后报销流程图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