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30 作者: 点击量: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校园的安全稳定,现将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安全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紧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盯紧安全薄弱环节,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改,把安全责任和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对实验室重要危险源,如有毒有害化学品(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危险气体 (易燃、易爆、有毒、窒息)、动物及病原微生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等的安全管理,加强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三、利用假期,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进一步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实验室安全的宣传教育,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强宣传,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对于停用的实验室,必须切断水、电、气源,并关好门窗,并严格贴好封条。对有特殊需要保持24 h供电供气的,应有专人进行管理,同时报所在单位备案同意,并在相应开关、阀门处做好区别标识。
五、对于暑假仍需运行的实验室,各单位要掌握相关实验和人员情况,评估实验风险,严禁进行高风险实验,并制定实验室安全预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实验室安全。请填写《节假日期间实验室运行情况登记表》(附件)进行备案。在学生进行实验过程中,必须有指导老师进行值班或现场指导,避免单独操作。
六、各类实验室房间不得留宿,对超过23:00的实验采取“非必要不开展”的原则,如确有必要的,须提前向本单位报备,各单位汇总后电子版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罗嘉OA邮箱,一次一报。
七、各单位要落实实验室值班人员,进行定期巡查,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置。若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上报,并按照相关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八、加强对出入人员的管理,对外来人员和非本单位的实验室人员进行盘查和登记,以避免发生意外事件。如需在暑假期间进行施工改造的实验室,必须配备专人进行现场监督管理。
请各单位在7月8日前,将汇总后的《节假日期间实验室运行情况登记表》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罗嘉OA邮箱,联系电话:83969215。
希望各单位能够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在假期期间精心组织和妥善安排相关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