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更名及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0 作者: 点击量:
学校各单位:
根据《中共南昌大学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纪要》(〔2018〕21号)文件精神,“南昌大学资产管理处”更名为“南昌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为规范印章使用,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用“南昌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新印章,原“南昌大学资产管理处”印章同时停止使用。
南昌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11月20日
实验室安全举报邮箱:
ssc@ncu.edu.cn
实验室安全举报电话:
83969215
学校各单位:
根据《中共南昌大学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纪要》(〔2018〕21号)文件精神,“南昌大学资产管理处”更名为“南昌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为规范印章使用,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用“南昌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新印章,原“南昌大学资产管理处”印章同时停止使用。
南昌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