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前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3 作者: 点击量:
南 昌 大 学 部 门 函 件
南大国实函〔2022〕23号
关于做好2023年寒假前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寒假前后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放假前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二、各单位要落实寒假期间每间实验室的安全责任,明确各级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停用的实验室要切断水、电、气源,关好门窗,贴好封条,对不能断电的设施设备要有人管理,通过技防、人防等措施确保安全。
三、加强各类实验室风险源和高风险场所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管控品、特种设备和实验室消防设施等的安全管理,防止危险品泄漏、失窃以及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四、寒假期间实验室仍需工作的,各单位要掌握相关实验和人员情况(含本单位所属或依托本单位的重点实验室/研究所/中心等),做好实验风险评估,严禁开展高风险实验,严禁一个人进行实验,做好实验室安全预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实验室安全,学生实验过程中必须有指导老师值班或现场指导。各实验室填写《节假日期间实验室使用情况统计表》(后附)在本单位进行备案。
五、各类实验室房间不得有人员留宿,实验人员22:30前必须离开实验室,请提前半小时做好离场准备。对可能超过22:30的实验采取“非必要不开展”的原则,如确有必要的,须提前向本单位报备,各单位汇总后电子版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罗嘉OA邮箱,一次一报。
六、寒假期间各单位要落实好实验室安全值班人员,定期巡查,保持通讯畅通。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发生安全事故的要立即上报,按照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七、各单位要加强对出入人员的管理,对外来人员和非本单位实验室人员要进行盘查和登记,避免发生意外事件。寒假期间需施工改造的实验室要配备专人进行现场监督管理。
请各单位于1月6日下班前将汇总后的《节假日期间实验室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电子版发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罗嘉OA邮箱,联系电话:83969215。
注:寒期期间实验室全部关闭的单位也请“零”回复。
附件:《节假日期间实验室使用情况统计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月3日